2008年6月11日

綠卡 ≠ 雙重國籍~別再混淆視聽了~

好陣子沒po blog,一來就是一篇政治文,實在是因為覺得太莫名其妙了~

最近綠色的立委真的是一群神經病,在野了就該好好反省,想想看怎樣族群融合,想想看怎樣讓台灣更進步,結果不是~在野了瞬間恢復以往本性,整天在立法院作秀搶媒體曝光,真的是讓人看了覺得噁心~

此外,我真的嚴重的覺得台灣「為數眾多」的媒體們,長點腦袋吧~
這些擺明就是作秀,還跟著聞雞起舞幹嘛阿~
多報導些國際新聞~
報導事情時,看事情深入一點,搞的像一群小學生一樣~米價漲了就一窩蜂去堵人,然後找農夫哭著說活不下去了,幹嘛這樣呢~應該去報導,米價上漲的原因,整理出幾個米價上漲的原因,讓大家瞭解確實的狀況阿~

最近幾件事情當中,最讓人莫名其妙就是「綠卡風波」,連媒體也在聞雞起舞,一直堵人問綠卡,搞的好像有綠卡的人通通都該下地獄一樣,結果搞到現在,有看到任何人或媒體解釋什麼叫做綠卡嗎?只有一直比較誰有綠卡,有多少人有綠卡,真的全部都是神經病~

何謂綠卡?
維基百科對綠卡的說明

綠卡白話的說,就是「居留許可證」,並不是「公民證」,意思是說,有綠卡不等於有雙重國籍,綠卡 ≠ 雙重國籍

在政府的法令中有規定,「從事公職者,不能具備多重國籍」,你也許會說,我空口說白話,胡說,沒問題~來個連結:
對「政務官、民選首長宜否納入忠誠查核」之評析

其中關於公職者不能具備多重國籍的解說如下,在此轉述:
例如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具雙重國籍、或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或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尚未結案,或判處其他有期徒刑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依法停止任用,禠奪公權尚未復權等,依法均不得遴任為政務官。

內容寫的清清楚楚,政務官不能具有多重國籍,也不能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這就是為什麼這幾天行政院長說,政務官的指派一切合法,因為這次的任命,對多重國籍都有檢查過了。

這些綠色的立委真的是惟恐天下不亂,製造亂七八糟的假議題,這擺明就是故意把「綠卡」和「多重國籍」攪在一起,然後拿這個來做文章,所以每次都作秀,都是說綠卡,然後說雙重國籍,這根本就是混蛋。

也許會問,既然綠卡 ≠ 雙重國籍,那幹嘛要有綠卡?
簡單的說,在國外(主要是美國),有很多行為,是要求要有綠卡才能做了,像信用卡申請,就必須要有綠卡才能申請。

由於綠卡只是居留證,因此他是有期限,必須一段時間一段時間去換證才能繼續留在國外,如果該國(主要依然是美國)不繼續給綠卡,或者你離開該國(主要還是美國)很長時間不回去,你就沒有綠卡(綠卡失效),就必須出境或者無法入境。

除了這次綠色立委很可惡,亂搞假議題之外,這次藍色立委也是莫名其妙,我們給你們執政,給你們當國會最大黨不是給你們搞內鬥的,是你們說這樣行政、立法統一,效率高才投你們的。
這時候遇到這種事情,不是藍色立委跳出來跟綠色神經病一起質疑的時候,是應該跟大家解釋綠卡是什麼?為什麼這些人會需要申請綠卡?
像外交部長被質疑有綠卡我就覺得誇張,外交部長長期在國外處理事務,有綠卡才好辦事阿~難道每次都要申請簽證,等個一、兩星期再去辦嗎?

然後說行政團隊,那什麼爛解釋阿,清查政務官綠卡是ok,但是要把綠卡說明清楚阿,只說工作需要,這樣是有國際觀的人才,當然被當箭靶阿~
因為現實狀況是,10個有9個不知道綠卡跟公民權的關係,你們這樣回答,不是讓那些人更能發揮嗎!
拜託~清醒點吧~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剛好路過,看到你的壓縮軟體的文章還不錯,但還是忍不著要說一下,你這篇標題「別在混淆視聽了~」,「在」是錯字,正確為「再」。
另外,維基的內容可以參考,但絕對不能做為依據,你應該了解維基的內容什麼人都可以修改,在這個基礎上,不能保證其內容都是正確的,建議仍是要引用其他公證的機構內容。

Cody 提到...

感謝您的指教。
以後發表類似的文章,我會更謹慎的進行資料的引用。
至於標題,我改好嚕.... :D

匿名 提到...

真的鬼扯。當初質疑陳師孟有沒有綠卡如果依你的理論那憑什麼質疑?如果你真是客觀就會同時批評而不會只批評單方,可見你一開始就帶有偏頗的角度了。再者,政務官跑去ait宣誓也是多餘的了...有綠卡就是雙重國籍,就是不行。

Cody 提到...

是,如果只是有綠卡,那就不是雙重國籍。
另外,美國稅務ID也跟國籍無關,只要在美國有需要處理稅務相關行為,就需要申請稅務ID。
例如:
我如果透過線上證券公司買美國股票,要辦理退稅,就需要申請美國稅務ID,但我憑中華民國(台灣)護照申請即可。
又例如:
網路上有人說過,他在美國留學,用同樣方式辦理退稅,有退到稅金,不過我不清楚美國留學甚麼項目是免稅可以退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