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5日

失控的陪審團心得~~

剛看完失控的陪審團,真是部不錯的電影,從電影可以發現,陪審團的公正性真的存在很大的問題,電影在一開始時,藉由對話就將陪審團的背景告訴我們了。

陪審團掌控著一個訴訟的結果,以電影中的槍械案件來說,槍械公司會因為官司失敗造成極大的損失,包括了有形與無形的損失,因此,對槍械公司來說,砸下幾百萬美金,甚至上千萬美金都不是問題,然而,決定結果的陪審團,都是平民,只因為是『公民義務』,不得已來參加,而且一天的車馬費是19元美金,外加速食店的便宜午餐(沒有早餐),在這樣的條件背景之下,陪審團的確很容易被買通(用金錢、脅迫、威嚇...等方式)。

而『陪審團顧問』也就是反派男主角的達斯汀霍夫曼演的腳色,拿的錢比辯護律師多,地位也比辯護律師高,為了取得陪審團成員的資料,可以動用最新的監聽、監看設備,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取得陪審團成員的背景、隱私,對症下藥!!甚至在一開始選擇陪審團時,就先將所有陪審團的可能人選先過濾整理了,好形成對它們有利的陪審團組合。

而正派這邊的律師,不過是個老實律師,為了公理、正義來打這場官司,然而,連證人都能被對方買通處理掉,到後來,竟然當庭說出,『我們沒有證人了!』這樣的話,可以見得處境並不好。

如果不是男主角因為有心結,在陪審團當中作怪,這場官司根本不可能贏,而且可能開始沒多久就結束了。

至於前面一篇提到的,這場官司到了最後,還是被操控了。儘管槍械公司那方敗訴,男主角最後對達斯汀霍夫曼說,他只是要他們(陪審團成員)面對自己的良心投票,但是實際上,他最後與陸軍士官退伍的另一名陪審團成員的激辯,是最主要的原因,尤其是在最後,讓那名退伍士官憤怒的說出了類似『那些槍打死多少人根本和我們無關』的話之後,讓許多人的選擇動搖,我個人覺得這算是男主角成功的操縱了陪審團成員的想法,讓結果成功的勝訴。

結論是,『法律』永遠是公正的,但只要有『人』來進行判斷,就不會是最公正的。在影片的最後,達斯汀霍夫曼對男主角說『槍械公司還是會上訴』這句話意味著,這個官司是一定會輸的,只是『這場官司』贏了罷了。說到底,雖然錢並不能讓官司一定贏,也不能用錢把官司買起來,但是藉由錢的操作,還是能夠很大一部分的左右官司的進行。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奇怪,我對這部電影的想法完全相反。我覺得這部電影充分呈現出「陪審團」比「只有法官」公正得多。

沒有錯,陪審團確實可能被操控、被買通;可是請問是買通兩三個法官容易?還是買通十幾二十個陪審團容易?而且電影中那些有錢人並沒有真的去「買通」陪審員,他們是「雇用」金哈克曼這樣的心理專家,試圖去「操控」陪審員。我的感覺是,在美國,就算是電影,也不會編出:「一個有錢人買通了所有陪審員而得到勝訴」這樣荒謬的情節。

我也反對:如果不是男主角,官司不可能贏...這樣的說法;電影中最後的結果顯示:絕大部分的陪審員是站在那位受害遺孀的那邊,如果沒有那位男主角,他們確實會面對更大的人性考驗和試煉,但若說真的會改變他們在這場官司裡的立場....我是不認同啦

大概是這樣

Roleway 提到...

我同意版主說的:『法律』是公正的,但只要是由『人』來進行判斷,就不會是『最公正的』。

不過我認為該部影片是對於公民的認知去解釋,只因為申請了投票權而必須有「公民義務」去擔任陪團的一員,相較於原告與被告的立場,這由十二位象徵耶穌十二門徒的正義判方的陪審團的公民們,是否真會作出最正義、最理智的判斷?

每天僅有19元的開庭補助,比起平常工作所賺取的時薪,究竟是「公民義務」重要,還是溫飽肚子重要?

當然不可能買通全數陪審團員,因為光是透析對方的想法和計算買通失敗的可能性地成本是相當巨大的。和台灣不同,法官並非擁有決定權,決定權是在於陪審團,買通一人容易,買通十二人卻是相當困難的。但是,由此可以看到另外一個現實層面,也就是大企業財團所擁有的資源與資訊,不外乎暗示著官司一開始就存在著不公平性。

一場官司的勝敗在於正義,但是什麼正義,是資源掌控者多獲勝者即是勝利,還是貧困中鹹魚翻身才會讓社會有更多焦點?這都是我們應該思考的。

匿名 提到...

反派男主角(陪審團顧問)是金哈克曼飾演的,不是達斯汀霍夫曼

匿名 提到...

達斯汀霍夫曼是正派律師吧~~你認錯人了嗎???